正处于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阶段, 有财务人员就“弥补亏损”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今日, 我们对弥补亏损的核心规则进行了梳理, 还梳理了年限差异以及常见误区, 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赶快前来了解一番吧~
01
什么是“弥补亏损”?
这里所讲的“亏损”, 并非是那会计账簿之上所登记的账面亏损, 而是说企业依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条当中所规定的内容, 把每一纳税年度的该项收入总额, 拿去减除那些不征税的收入, 再减除免税的收入后, 还要减除各项扣除, 最后所得结果小于零的那个数额。
02
核心规则:能补多久?
不同类型的企业,亏损弥补的“保质期”不同:
一般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为5年;
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这些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 且仅针对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亏损情况, 其亏损结转年限是8年。
仅针对所属期为202万零20年度的亏损而言的电影行业企业, 其亏损结转的年限是8年。
对于处在2018年1月1日起这个时间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 亦或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 其亏损结转的年数规定为10年。
其中属于国家鼓励范畴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之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起其亏损结转年限是10年。
03
关键点:弥补顺序很重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附件1所规定的内容 , 也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 当纳税人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时候 , 应该依照这样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 即“先到期亏损先弥补 , 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
04
实务提示
提示一:“查补所得”要联动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展开检查时, 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 只要企业以前年度出现过亏损, 并且该亏损属于被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所允许弥补的范畴时, 就应当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去弥补此亏损。将亏损弥补之后倘若仍存在余额, 那就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来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示二:筹建期也计算亏损年度
企业从开始进行生产经营的那个年度起, 便是开始去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了, 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的筹办活动期间所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 是不可以被计算为当期亏损的。企业有着两种选择, 要么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把它一次性扣除, 要么还能够将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少于3年的时间里进行扣除。
提示三:境外亏损勿抵减境内盈利
企业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之际, 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可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所发生的资产损失需分开核算, 境外营业机构因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 仅能用其以后年度境外所得自行弥补, 不可用境内的盈利去填补境外亏损。
05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有关于税收政策的公告, 此公告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其编号为2020年第8号。
4. 《由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所发布的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这一公告是由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 该公告的编号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5. 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其编号为财税〔2018〕76号。
6. 以下是改写后的: 财政部发布了一则公告, 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协作参与, 工业和信息化部也有涉及。该公告是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 , 其公告编号为2020年第45号。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作出优化的公告》, 此公告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这一公告的文号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8.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问题的那一则通知》, (其编号为国税函〔2010〕79号)。
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 查增应纳税所得额, 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 处理问题,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 第20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沾化区税务局
制作:刘 翠
编审:王培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