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章刻制备案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这是说, 国家机关, 是指其规范名称章, 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或者其他组织, 及其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非常设机构, 还有个体工商户, 村(居)民委员会的规范名称章 , 以及冠以规范名称的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 税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审验专用章。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其中第九项规定, 取消了县级公安机关对公章刻制的审批, 之后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
四、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五、决定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国家机关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政府办公厅(室)的批文, 或是编制委员会对于“三定”方案的批文, 其中的“三定”指的是定职能, 定内设机构, 定人员编制, 有这样的批文。
2、政府办公厅(室)或编制委员会的介绍信;
3、要是法定代表人自身去办理, 那就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才行;而要是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去办理, 那就得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还有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2、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去办理, 那么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要是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去办理, 那就得持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还有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营业执照》;
(四)事业单位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五)学校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2、法人登记证书;

(六)驻杭部队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部队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2、承办人军官证或身份证。
(七)外地驻杭办事机构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外地驻杭州办事机构登记证;
(八)医疗机构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依据《营业执照》名称, 来确定企业性质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名称去认定事业性质单位。
(九)其它组织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需持承办人身份证, 以及同级机关工委或者总工会的批文(介绍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方可刻制公章。
2、凭海关的报关证书, 携带单位介绍信, 持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方可领取报关专用章。
3、针对业主委员会而言, 其刻制印章这一行为则必须持有主管部门所给出的备案证明, 同时还得携带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4、钢印:
(1)机关要刻制钢印, 得拿着主管部门所开具的介绍信, 事业单位刻制钢印, 需持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社会团体刻制钢印, 必须带着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2)企业要去刻制钢印, 得持有《营业执照》, 还得带着单位介绍信, 并且要带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3)学校刻制钢印,须持教委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4)对于新闻出版单位而言, 其想要刻制钢印, 就一定要持有着新闻出版局介绍信, 同时还要携带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5)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才能够刻制钢印, 二级部门以及各类培训班是不可以去刻制钢印的。
二、更换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换刻公章应将原有公章作废,并予以封存或者销毁。
(一)因遗失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写明书面遗失状况的说明, 股份公司要出具公司章程, 还要出具工商注册登记下股东身份以及投资比率等情形的证明, 个人参股的各个股东在情况说明书上逐个签字, 且附上各股东身份证, 单位参股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2、是在所在地, 设区的市以上, 公开发行的报纸上为声明原公章作废而开具的证明。
3、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4、要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去办理, 那就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要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去办理, 那就需要持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因被抢、被盗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报案证明(受案回执);
2、就写一份经过书面形式的、用以重新刻制章印的申请材料。假如是股份公司的话, 还得出示公司章程, 以及能证明在工商注册登记里股东身份以及投资比率等状况的相关证明。对于个人参股的各个股东而言, 要在书面申请上面分别进行签字, 并且附上各股东的身份证。而要是单位参股的情况, 那就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依据单位不同的性质, 提供批文,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可以参照上述首次申刻公章所需要的材料。
(三)因损坏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须持已损坏的原公章,拍照上传;
2、按照新刻制公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四)因更名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按照新刻制公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五)因其它原因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参照上述(一)(二)(三)(四)条规定。
(六)单位增刻财务章等其他公章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1、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编号增刻;
2、单位介绍信;
3、 要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去办理, 那就必须拿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才行;而要是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去办理, 那就得持有法定代表人写的委托书, 还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有条件的可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办公地址: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网址: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备案结果
当符合备案所规定的要求的情形下, 备案达成成功这一结果;而遇到不符合备案所规定要求的时候, 会出具补正通知, 或者存在不予确认的情况。
十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符合法定条件以及标准的情形下, 申请人存在着依法获取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行政机关不可以进行歧视。
(二)行政机关, 倘若依法作出了不利于行政许可之书面决定, 那就需来讲明原因, 并且要告知申请人, 其拥有依照法律去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去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要是直接关联申请人跟他人当中重大利益关系, 那么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前, 行政机关得告知申请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申请人还有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那一日开始计算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在此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在从提出申请开始计算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去申请行政许可, 要如实朝着行政机关去提交有关材料, 还要反映真实情况, 并且要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担负起责任。
十八、咨询途径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