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章刻制备案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是指国家机关的规范名称章, 还有社会团体的规范名称章, 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规范名称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名称章, 基金会的规范名称章, 或者其他组织的规范名称章, 及其内设机构的规范名称章, 派出机构的规范名称章, 议事协调机构的规范名称章, 非常设机构的规范名称章, 以及个体工商户的规范名称章, 村(居)民委员会的规范名称章, 还有冠以规范名称的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税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审验专用章。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其中第九项内容显示, 在取消县级公安机关对公章刻制审批之后, 开始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
四、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五、决定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国家机关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政府办公厅或者编制委员会所制定的关于“三定”——对职能、岗位人员数量的确定, 以及内部机构的设定等规则;对相关方案批文的规定。
2、政府办公厅(室)或编制委员会的介绍信;
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去办理, 那么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办理, 那就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还有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2、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去办理, 那么就得持有属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要是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去办理, 那就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所出具的委托书, 还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营业执照》;
(四)事业单位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五)学校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2、法人登记证书;

(六)驻杭部队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部队的批文以及介绍信;
2、承办人军官证或身份证。
(七)外地驻杭办事机构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外地驻杭州办事机构登记证;
(八)医疗机构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具有企业性质的单位, 是以《营业执照》上面所标注的名称作为依据的, 而具备事业性质的单位, 则是依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里所呈现的名称为准的。
(九)其它组织刻制印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在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之中, 工会若要刻制公章, 那么必须持有同级机关工委或者总工会所出具的批文, 也就是介绍信之类的文件, 同时还得携带承办人的身份证。
2、报关专用章, 要持有海关所颁发的报关证书, 以及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同时还得携带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业主委员会要去刻制印章, 必须持有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 , 还要带上承办人身份证的原件。
4、钢印:
(1)机关需持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证明以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刻制钢印, 事业单位同样如此, 社会团体也是这般要求。
(2)企业要去刻制钢印, 那就必须持有《营业执照》, 还要带着单位介绍信, 同时需出示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3)学校刻制钢印,须持教委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4)新闻出版相应单位, 要搞刻制钢印这一事情, 必须持有新闻出版局所开具的介绍信, 同时还得带上承办人身份证的原件。
(5)刻制钢印,其前提是得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才行, 而二级部门以及各类培训班, 是不可以去刻制钢印的。
二、更换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换刻公章应将原有公章作废,并予以封存或者销毁。
(一)因遗失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关于书面遗失情形的记述。股份公司另外要开具公司章程, 以及工商注册登记里股东身份与投资比率等状况的证实, 个人参股的各个股东在情况说明文件上面逐个签字, 并且附上各股东的身份证, 单位参股的则务必加盖单位公章。
2、这个证明是说, 要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进行发行的报纸之上, 声明原来的公章已经作废。
3、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4、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去办理, 那么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前去办理, 那就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还有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因被抢、被盗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报案证明(受案回执);
2、就书面形式提起重新刻章的相应申请, 倘若这家公司属于股份公司, 那么还得出具公司章程, 此外, 对于工商注册登记当中股东身份以及投资比率等相关情况, 要提供证明予以表明, 倘若是个人参股, 公司之内各位股东须在书面申办这一事项的材料上各自进行签字, 同时还要附上各位股东自身的身份证, 而要是单位参股方式的, 其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
3、依据单位各异性质, 提供批文,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此材料参照首次申刻公章所需材料。
(三)因损坏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须持已损坏的原公章,拍照上传;
2、按照新刻制公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四)因更名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1、按照新刻制公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五)因其它原因重新刻制公章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参照上述(一)(二)(三)(四)条规定。
(六)单位增刻财务章等其他公章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1、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编号增刻;
2、单位介绍信;
3、 倘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去办理, 那么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要是法定代表人委托旁人去办理, 那就得持有从属于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 还有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有条件的可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办公地址: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网址: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备案结果
要是符合备案所要求的情况, 那么备案会成功;要是不符合备案所要求的情况, 那就得出具补正通知(或者是不予确认)。
十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要是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 那么申请人便有着依法获取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就是行政机关不准许歧视。
(二)若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程作出了不该给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那么就得把其中缘由讲清楚, 并且要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据法律规定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倘若行政许可直接牵涉申请人跟他人之间具备重大利益关系, 那么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前应当告知申请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于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机关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当申请人进行行政许可申请时, 需要如实地朝着行政机关去提交有关的材料, 并且要反映出真实的情况, 同时还要针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来承担责任。
十八、咨询途径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