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全力落实中办、国办推行的《关于进一步助力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 全方位促进税收征管实现数字化层级跃迁以及智能化革新, 有效削减征纳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着手搭建全国上下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此平台全天候在线无偿为纳税人供给具备完整性数字化特质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相关服务, 达成发票在各个范围内、各个环节里、各个要素上的电子化。综合前期全电发票针对试点地区所进行的工作开展状况, 经由国家税务总局深入研讨后做出决策, 于四川省启动全电发票受票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0日起, 四川省的纳税人, 只是受票方, 接收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以及广东省(不包含深圳市, 下同)部分纳税人,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来开具的发票, 这其中涵盖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 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 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 还有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具备的法律效力, 以及基本用途等方面, 跟现有的纸质发票保持一样。当中, 有着“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 它所拥有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跟现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相同的;携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 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现有的普通发票是相同的。
三、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不存在联次,其基本内容涵盖动态二维码, 有发票号码, 包含开票日期, 有购买方信息, 有销售方信息, 有项目名称, 有规格型号, 有单位, 有数量, 有单价, 有金额, 有税率或征收率, 有税额, 有合计, 有价税合计且分大写、小写, 有备注, 还有开票人。
其中, 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 发生特殊商品服务, 以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涵盖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上述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纳税人需要依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 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是20位, 其中, 第1至2位代表公历年度的后两位, 第3至4位代表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行政区划代码, 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方面的信息, 第6至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方面的信息。
五、采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用发票, 以及纸质普通发票,它们具备的法律效力, 跟已有的纸质专用发票、纸质普通发票一样, 基本用途相同, 基本使用规定和现有凭证相同, 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呈现发票密文, 而是改成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给予的二十位发票号码, 附带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网址。

六、四川省内的纳税人, 能够运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去接收凭借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所开具出的发票, 除此之外, 还能够获取销售方利用电子邮件、二维码诸如此类方式来交付的全电发票。
四川省的纳税人, 取得了具备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字样的全电发票, 亦取得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那样的全电发票, 还取得了纸质专票以及纸质普票, 要是这些发票需要用来申报去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用以抵扣消费税, 或者是要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那种退税的话, 那就应当按照既定的规定, 借助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来切实确认其用途。
七、单位能够, 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个人也能够, 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八、对于纳税人而言, 若其以全电发票进行报销、入账以及归档操作的话, 那么是要依照财政和档案部门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来执行的。
九、纳税的人应当依照规定, 以依法、诚信、如实的方式去使用完全电子化的发票, 不可以进行虚开、虚抵、骗税的行为, 并且要接受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进行的检查。税务机关会依照法律强化税收方面的监管以及风险的防范, 严格打击跟税收相关触及违法犯罪的行为。
十、本公告自2022年5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全电发票样式.doc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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