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经由公开申报这一程序, 再经过形式审查这一环节, 接着是专家评审, 随后是行政决策, 最后进行项目公示等一系列程序, 在2026年的时候, 海南省黎安教育科技创新联合项目之重点研发类别有6个项目获得立项支持, 并且安排了590万元的经费, 相关明细可见附件。现针对有关事项发出如下通知:
一、需请各负责承担的单位, 切实认真地履行好身为项目法人所应担负的责任, 精心细致地做好组织开展实施方面的工作, 以此保证项目能够依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去实施。对于项目的管理以及资金的使用, 都要严格依据相关规章制度来执行, 项目所涉及的经费要单独进行核算,做到专门款项专门使用。

二、项目实施开始的时间是项目立项被下达的时间, 各项目承担单位呢要在立项文件下达之后的一个月之内, 借助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去完成任务书的填报, 然后提交给省科学技术厅, 让其进行审定的工作呢。要是没有正当理由且超过期限没有提交的话, 那就会被视作放弃立项了。
三、项目的负责人需要登录有关海南省的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去填写然后提交项目任务书, 承担相应任务之单位登录该系统审核之后提交任务书, 省科学技术厅进行审定并确认完成签订。
四、在公共财政投入达到五十二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 是必须要加入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 并且, 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自该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以内, 得把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名称、规格、功能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开放制度, 提交给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
五、联系电话

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65311057
黎安试验区管理局:38328963
大仪入网咨询:65329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