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修订)》, 也就是浙工大〔2021〕28号文件, 以及《关于专利代理、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现在就专利申请费给予资助,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资助条件:
1 浙江工业大学为唯一申请人。
在科研管理系统里, “申请费支出来源”所选择的是这般情况, 即“学校支付”, 而这其中存在的方式是“教师先垫交, 次年返还”。
3.1 若申报专利和软著申请阶段的费用须满足:
申请日在2024年7月9日-2025年7月8日期间。
3.2。要是要申请专利在被授权那个阶段所产生的费用, (并不需要各位老师去进行操作, 接下来会把这次以及去年的相关数据给导出, 从而给各位老师用于核对)必须得同时达到以下这些条件:
A.专利已经授权;

B.专利代理机构不属于:天正、浙科、斯可睿、求是、
千克、君度、赛科、杭诚、之江、天勤;
C.申请日在2023年7月9日-2025年7月8日期间。
二、资助原则:
始于纵向科研经费本(以A、B、C、D、X开头), 还有国库专项经费本(以G或K开头, 不包含GF、GY、GZ)支出的申请费, 统统返还至教师所填的指定科研发展基金本(以J开头), 别的经费本支出的申请费返还回原来支出经费本。
三、资助流程:
1、校方人员填好返还经费本负责人, 填好返还负责人人事工号, 填好返还经费本编号。其路径为呢: 学校官网的主页, 接着是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再接着是科研系统, 而后是高校科研办事大厅, 最后是个人中心 - 成果 - 专利, 从中找到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 点击最右侧“完善返还信息”按钮。流程图示版本要查看的话呢:
专利和软著申请费资助系统操作流程.pdf
注意, 在科研系统里, 那些缺少信息的专利, 要在补录信息之后, 及时去进行申报, 要是过了期限就不会再补发了。流程1必须在10月17日之前弄好, 千万不要超过这个时间。

2、学院实施线下审核, 要导出一份 excel 表格清单,去核对资助对象是不是同时满足三个资助条件, 还要看返还经费本的项目负责人究竟是不是发明人。
3、工转中心进行审核之后, 把返还清单提交给计财处, 计财处会一次性把经费划拨到老师的经费本当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耀艳;联系电话: ;
学院联系人:戴夏怡;联系电话: 。
关于专利代理、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的通知.pdf
由浙江工业大学所发出的, 关于印发一份名为《浙江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的一个通知的 doc 格式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