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快要来临的时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从2025年起始查办的, 涉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地理标志相关权利、侵犯商业秘密以及违法开展商标代理等方面的知识产权违法典型案例。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宣称, 会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办力度, 切实去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抢先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违法线索转办函, 此函反映出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接受了申请人的委托, 该公司代理申请“DEEPSEK”商标, 其行为涉嫌恶意抢注, 而且存在明显“蹭热点”以谋取不当利益的主观意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给予其警告并且处以罚款。
其提示表明, “DeepSeek”属于注册商标范畴, 在社会中有较高知名度以及舆论极高关注度, 当事人所代理申请的“DEEPSEK”, 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DeepSeek R1人工智能模型名称极为近似, 当它用于指定商品上时, 极易令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这种相关“搭便车”这般行为归于恶意抢注, 不仅无法获取真正的商标注册, 而且其行为还会遭受法律制裁。
二、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虚构名目乱收费
位于海淀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举报, 该举报反映了北京的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有着虚构名目、违规收费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调查, 当事人是以“向商标局转交”这个名义收取了商标证书排版费、证据保全制版费、商标出售备案费、商标转让保证金、加急费等多项费用, 一共有14笔。当事人还以“中国驰名品牌”“国家合格评定质量信得过产品”等虚假认证当作诱饵, 通过关联账户非法收取了相关费用。经过核实, 上述所提及的费用均是虚构或者伪造的, 这已经构成了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同时处以罚款。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加大对不法代理机构以“分散收款”“杜撰名目”“虚构认证”欺骗申请人, 严重扰乱商标申请市场秩序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提醒商标申请者, 申请商标注册无需进行相关认证, 且不会收取商标证书排版费, 不会收取证据保全制版费, 不会收取商标出售备案费, 不会收取商标转让保证金, 也不会收取加急费等费用。当企业借助代理机构去办理业务之际, 要是碰到以上这般的情况, 能够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展开查询, 或者对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投诉举报, 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销售超授权许可数量生产的侵权商品
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 投诉称北京某建材城售卖的“大将军”瓷砖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过核查, 该商品是从商标权利人授权的三个厂家购入的, 可是上述厂家超出授权生产数量私自进行生产, 涉案的商品全都是侵权商品, 当事人明明知道这种情况却还是予以销售, 一直到执法检查的时候, 当事人已经售出瓷砖1484箱, 还有1928箱等待销售, 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侵权商品并且处以罚款。依法向生产厂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违法线索。
提示: 商标授权有着明晰的时间, 还有明确的授权范围, 像生产数量、规格等, 被授权方借着“合作之名”去行“盗用之实”, 表面呈现出“真商标真厂家”的样子, 实际上却是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这种行为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离职员工侵犯前单位的商业秘密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某公司的举报, 该举报反映出, 在网络培训项目里已形成的意向客户信息遭到了其前高管等人的非法窃取使用, 这些信息经过加密存储、权限管控等保密措施的保护, 已然构成了商业秘密, 经过查证, 前高管在离职之前利用职务便利, 违规提高了多名销售员工的系统操作权限 , 这致使多名核心销售人员在离职前批量复制下载了权利人的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而后, 这些人集体跳槽到当事人所在公司, 当事人特意配备了同款客户管理系统, 在上述人员集中入职以后, 没有对信息来源进行谨慎核查, 设置了专用数据端口, 而且还设置了额外奖励, 给非法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短期内就凭借该信息促成了交易, 已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按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动, 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处以罚款。
面对呈“技术应用”“信息流动”特性的新型侵权形态、情况,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借助体系化证据构建、凭借穿透式行为分析以及经由中立第三方证据的闭环验证, 成功界定清晰了“合理竞争”跟“不当侵权”的界限, 这属于新型知识产权客体保护规则的有力探索, 其中“客户信息”也有可能构成商业秘密。
五、利用虚假身份发货销售假冒茅台酒
市民向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称其于网上购得的3箱贵州茅台白酒, 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属于侵权商品。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积极紧密协作, 通过末端倒查的方式, 调取快递数据, 获取监控录像, 查到寄件人实名认证信息, 最终锁定当事人真实身份。经核算, 涉案侵权商品总计106箱, 涉案金额累计达37万多元。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这个规定, 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 把该案件送去公安机关处理。
提示: 此案件属于网络交易侵权方面的案件, 里头的当事人通过虚假身份去发货, 这就使得涉案商品源头的锁定以及取证出现了更大的难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凭借与公安部门联起手来协作, 最终成功查处了这个案件。在这里要提示消费者, 在网上购买贵重物品时候, 应该挑选正规渠道, 把相关交易凭证留存好, 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利用电商平台销售侵犯中华老字号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有商标权利人投诉, 称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某小吃货”店铺售卖“椰奶酥”与“咸蛋黄枣花酥”商品时, 于商品详情展示图以及商品包装上标有“百年義利”字样, 此情况被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 经权利人确认, 该行为属未经授权擅自使用, 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 且处以罚款。
注意, 这个案子重点围着网络食品销售那块儿的商标侵权治理转, 突出了“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以及守护食品安全”这样双重的监管执法方向。网络市场可不是能逃脱法律管束的地方,要是电商平台里面的经营者私自去用中华老字号企业被大家熟知的品牌, 进而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各个级别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会依据法律规定, 严格从重地去处理。
七、在外包装箱上非法使用“平谷大桃”地理标志
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平谷区人民检察院送来的违法线索移送函, 此函指出在多家电商平台内的不少店铺存在涉嫌侵犯“平谷大桃”地理标志相关权利的情况。经过仔细核实, 一共排查出了侵权经营主体12个, 这些主体涉及京津冀三地11个区、县(市)。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运用执法协作机制, 在同一时间针对三地相关经营主体展开突击检查。经调查发现, 有一家名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 其实际经营地点位于平谷区, 在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的状况下, 私自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平谷+图形”证明商标以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平谷区人民政府平谷大桃专卖”等标识运用在包装箱上面, 并且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了“xx生鲜旗舰店”来进行展示销售, 此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平谷大桃”地理标志相关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 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 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的行为, 没收当事人违法获得的所得, 并且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提示: 正宗的“平谷大桃”有着比较固定的上市时间段, 也就是7月至9月这段时间, 在本案当中假冒的平谷大桃其销售时间是6月初, 这与正常的上市时间显著不一样, 消费者于购买的时候应当把眼睛擦得雪亮, 小心谨慎防止受骗上当。与此同时,“平谷大桃”已经获取了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要是没有经过授权是不能够擅自去使用相关标识的。
八、在同一天的时候, 接受了不同申请人给到的委托, 与此同时去申请相同类别的商标, 这样的行为构成了对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扰乱。
来自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接受了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 以该公司的名义去申请注册英文加上图形组合而成的商标。在同一天, 又以自然人罗某的名义, 针对同一商标, 在相同的类别当中提出注册的申请, 妄图依靠商标同日提交这个方式来恶意囤积商标, 以此干扰正常的审查秩序。当事人在同一天代理不同的委托人去申请注册相同类别的相同那枚商标, 这构成了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去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那样的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 责令当事人停下违法的行为, 予以警告并且处以罚款。
旨在释放严厉打击商标代理机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明确信号, 从代理端遏制商标恶意注册, 有力保障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平性, 推动商标代理机构回归“诚信执业、专业服务”本源。这对构建高效便捷的商标注册与代理环境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对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也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