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税务部门依照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求, 认真加以施行。协同有关部门推出多项企业注销便利化举措, 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 提升经营主体活跃度。可是, 有不法分子利用有关部门给予的便利, 借助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相关事实这般手段, 妄图通过注销企业登记逃避纳税义务与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日前,税务部门对查处的两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予以公布。

一组是,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依法查处了上海悟瀚进出口有限公司隐匿出口应征税收入的“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经过查证, 上海悟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21年到2023年经营的期间之内, 隐匿了出口应征税货物的销售收入2.57亿元, 并且没有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3983.74万元。为了掩盖违法事实, 该公司于2023年申请办理了注销。2024年, 税务部门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联合, 依法把上海悟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注销工商登记予以撤销, 进而恢复其税务登记。到了2025年5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且处以罚款, 总计8262.4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一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 依法查处了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逃逸式”注销偷税的案件。经过调查, 在2017年到20的19年经营期间, 该宇飞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账外经营以及隐匿收入的方式, 少缴纳了增值税税款205.15万元。二对员工入股分红, 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0.86万元。为了掩盖违法事实, 这家公司在2021年申请办理了注销。2024年, 税务的部门跟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联合起来, 依照法律把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注销的工商登记给撤销了, 还将税务登记恢复了。2025年3月,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针对它做出了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且处罚款, 总计566.09万元那样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 针对那些未能履行纳税义务, 且借助注销企业这种方式来偷逃税的纳税人。对其依法恢复登记,同时严肃查处他们的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持续营造条件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这是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那里了解到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