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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
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
各省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 直辖市人民政府, 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中小企业,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于中小企业, 扩大就业还有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中小企业, 企业家精神的主要发源地亦为中小企业。党中央以及国务院对中小企业发展高度重视, 近些年来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相关工作收获了积极成果, 然而依旧存有一些突出问题, 尤其是一些基础性制度性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为切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始终如一地坚持以及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定不移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进而构建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而且长效化机制, 以此推动促进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经过国务院同意之后, 现在专门针对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 提出以下这样的意见。
一、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一)使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得以健全, 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基础, 加速构建具备中国特色、对中小企业发展予以支持、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以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鼓励地方依据法律规定去制定专门用来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 探寻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法规评估制度以及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以此来督促法律法规能够切实落实到位。
(二)秉持公平竞争之制度, 全面施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制度, 公正不带有偏袒地对待中小企业, 破除那些不合理的门槛以及限制, 达成大中小型企业以及各种所有制经济在权利方面处于平等状态, 在机会方面处于平等状态, 在规则方面处于平等状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之制度, 完善审查的流程以及标准, 构建并且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公示、抽查之制度。强化并且改进反垄断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为, 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
(三)使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以及发布制度得以完善, 去健全这种统计监测制度, 定期对中小企业统计数据予以发布, 构建起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 编制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 强化中小企业结构化分析, 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水平, 探寻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来开展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 完善《中小企业主要统计数据》手册, 研究并编制中小企业发展指数, 适时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修订。
(四)使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得以健全, 秉持“政府 + 市场”这种模式, 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予以建立健全, 凭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之便, 把各类涉企公共服务数据及时进行整合共享, 构建起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以完善, 把小微企业征信产品予以创新, 高效去对接金融服务,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公示查询以及信用监管等方面, 研究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履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功用, 把涉企信息记载在企业名下, 并且依照法律进行公示。
(五)让公正监管制度得以完善, 把监管事项予以减少, 将办事流程加以简化, 去推广全程都能在网上办理的方式, 进行引导帮办工作, 全方位推行信用监管以及“互联网 + 监管”的改革, 推进分级了之后再分类并且跨部门联合起来去监管, 强化并规范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管, 把包容审慎的监管予以落实并完善, 防止对中小企业采用简单又粗暴的处理手段, 对于“一刀切”行为展开严肃查处。
二、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
(六)促使财政支持制度变得健全且精准有效, 中央财政专门设置出中小企业科目, 县级以及更高级别的财政依据实际情形来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建立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公司制母基金, 让基金管理制度得以健全, 使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更趋完善, 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政府去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强化资金绩效评价。

(七)构建起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长效机制, 实施有益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依据法律规定, 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按规定执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举措, 简化税收征管的程序, 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减免等优惠政策, 以此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 并落实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 清理且规范涉企收费。
(八)强化针对政府采购的, 用以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机制。修订名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文件, 完善诸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之类的举措, 提升中小企业于政府采购里所占的份额。向中小企业所预留的采购份额, 应当占据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之中, 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 不低于60%。
三、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
(九)强化货币信贷传导机制的优化工作, 综合性运用如同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乃至于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这般的货币政策工具。以此来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于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进一步去疏通利率传导的渠道, 做到确保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通俗所说的(LPR)能够有效地传导至贷款利率部位。构建起具差异化特质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 达成促进信贷利率以及费用朝着公开透明方向发展的态势, 使小微企业保持住贷款利率定价处于合理比率的水准。
(十)使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得以健全, 推进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工作, 深化大中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改革举措, 促使中小银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能够有序且健康地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创新, 发展便利续贷业务以及信用贷款, 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多项信贷业务, 开展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加强银税之间的互动, 推动金融科技为赋能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发挥作用, 研究并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加快推动小额金融纠纷迅速解决之类机制构建, 完善并规范银行业针对企业服务收费监管法规制度, 降低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成本。
(十一)强化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 健全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长效机制, 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修订《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把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服务状况与资本补充、金融债发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金融机构总部相关负责人考核以及提任相互挂钩,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寻建立授信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制度。促使商业银行对内部信贷资源配置开展优化行动, 同时对考核激励机制予以完善、改进, 单独列出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进而对贷款服务方式加以改良。
(十二)要完善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予以支持的制度, 大力去培育创业投资市场, 完善创业投资激励以及退出机制, 引导天使投资人群体、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等范围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更多地投向长期、投向早期、投向小型、投向创新领域, 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作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 支持更多数优质中小企业登录到资本市场, 鼓励中小企业借助并购重组去对接资本市场, 稳步推进新三板改革, 健全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对于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这一机制予以完善, 从而激励地方进一步加大对从小规模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改制成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实现上市这一系列进程中企业的支持。大力增进优质之中小企债券的融资作为, 借由市场化的相应机制去开发出更多适配中小企业的债券种类, 对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增信机制加以完善进而扩大这债券融资具有的规模。
(十三)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 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 实施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以及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去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降低其担保费率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 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 还有担保贷款风险权重, 落实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的尽职免责制度, 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
四、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制度
(十四)把创业扶持制度予以完善, 将创业环境加以改善, 广泛去培育创业主体, 完善创业载体建设, 健全扶持跟评价机制, 给小微企业创业供给低成本、便利化、高质量服务, 鼓励大企业发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以及市场优势, 为创业活动给予支撑, 鼓励服务机构提供创业相关规范化、专业化服务。
(十五)增进中小企业创新扶持制度的完备程度, 创新中小企业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机制, 促使大中小企业共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企业的科研仪器、实验设施、中试小试基地等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进行开放, 调整并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以及组织管理方式, 显著提升中小企业承担研发任务的比例, 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扶持力度。完善专业化且市场化的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于中小企业创新以支辅助机制完备机制, 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对中小企业施加扶持举措创新的能力以及水平。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有关人才引进和孕育培塑制度, 优化针对人才激励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机制。秉持包容审慎的态度, 鼓励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方面开展行动。
(十六)优化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机制, 健全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标准系统和评价体制, 引领中小企业迈进“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径。进而完善大中小企业及各类主体之间协同创新与融通发展的制度, 借助大企业的引领支撑效能, 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的能力与水准。
(十七)搭建起以信息技术被作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应用机制, 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里应用5G这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还有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予以支持, 同时涵盖新材料技术、智能绿色服务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生物技术等, 把那支持中小企业应用新技术的工作机制加以完善, 进而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相关水平。促进产业园区以及产业集群, 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搭建中小企业新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健全新技术推广机制, 增强新技术于园区以及产业链之上的整体应用水平。
五、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八)要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 健全那种由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以及社会化公益服务相互结合而成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完善服务机构能够实现良性发展的机制, 还有公共服务平台的梯度培育机制、协同服务机制以及评价激励机制, 探索着去建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 进而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产业, 引导服务机构去提供规范化、精细化且个性化的服务, 引导大企业结合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以及创新链来为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服务。进行各类社会组织的鼓励, 使其为企业供应公益性的服务, 对志愿服务机制展开探索并建立。
(十九)在健全促进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机制下, 完善中小企业培训制度, 并对其课程、教材、师资以及组织体系进行构建, 使其具备时代特点, 还要建设出慕课平台, 在此基础上构建多领域、多层次、且线上线下交错融合起来的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再者, 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以及激励制度, 加速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另外, 健全中小企业品牌培育机制。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最后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制。
(二十)打实中小企业国际间交流彼此合作相关机制, 深入推进双多边中小企业合作机制,以此促进中小企业在国际上的交流合作事宜, 探寻构建中小企业于海外的服务体系, 夯实中小企业朝向国际化发展历程中的服务机制, 于国际商务法务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质量认证等诸多方面为中小企业予以帮助, 扶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域, 完善评价方面的激励机制, 推动关税保证保险实施改革, 激励跨境电商这般新型业态的发展, 摸索建立B2B出口监管制度, 支持跨境电商优质进口优质出口。

六、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二十一)展开对于中小企业以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保护制度的构建工作。对于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要予以坚决保护, 针对侵犯中小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以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依据法律进行惩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 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在法律层面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以及合法财产, 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 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着手建立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的长效机制。制订且施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于起始之处抑制拖欠状况。
(二十二)来健全针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建立健全惩罚性质的赔偿制度, 还要提高法定赔偿的额度。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了,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域的建设, 强化专利导航工作的机制。完善了支持中小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的政策, 提升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以及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优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机制, 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于知识产权纠纷, 要构建起多元化的解决机制, 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还要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 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时的费用负担。
(二十三)使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得以完善, 缔造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让中小企业表达诉求的渠道变得畅通, 把咨询投诉举报处理程序以及督办考核机制予以完善, 探寻构建中小企业公益诉讼制度、国际维权服务制机制, 激励法律服务机构去开展小微企业法律咨询公益服务, 将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建立健全起来, 助力中小企业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加以应对。
七、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制度
(二十四)强化各级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得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领导担任, 办公室设置在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处, 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队伍的建设。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用以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还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各个成员单位, 需要切实认真去执行领导小组所议定的事项, 建立起内部责任制, 并且要加强工作的落实。
(二十五)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决策保障工作机制, 完善其政策咨询制度, 培育一批专注于中小企业研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 建立在政策出台之前征求中小企业以及专家意见的制度, 还有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完善涉及中小企业的政策发布、解读以及舆情引导机制, 提升政策知晓率、获得感以及满意度。定期开展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第三方评估, 并且向社会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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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