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针对网络主播偷逃税的打击态势始终保持着高压状态, 又有一个涉及百万收入的网络主播偷税的典型案例被进行了披露。
5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依法查处了“网上售课”主播王仲焘的偷税案件, 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 他少缴了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共计119.61万元, 最终, 他为此补缴了税费款, 还加收了滞纳金, 并且被罚款, 三者共计231.6万元。
王仲焘于网络平台之上, 则是开设了“王扬名”等账号, 就好比其在抖音的账号, 粉丝数量竟然多达93万余人, 直播以及视频内容多数聚焦于售卖商业IP孵化、流量视频制作等知识付费类型的创业课程, 并且销量颇为可观。然而这跟较少进行纳税申报显著不相符合, 从而引发了税务部门稽查人员的警惕, 进而也因此牵出了其偷逃税的手法。
王仲焘在2020年于上海成立了上海黑红梅方教育科技中心, 这是个人独资企业, 他把销售课程获取的收入依照生产经营所得去申报个人所得税, 税务检查人员核查明细, 核实情况, 核查了上海黑红梅方教育科技中心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 却发觉该企业不存在房屋租金、水电费等支出记录, 而这也暴露出该中心仅仅是一个“空壳企业”。

紧接着, 税务检查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约谈了王仲焘, 王仲焘承认, 上述那项获得的收入, 实际上是他个人售卖课程所取得的劳务报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 原本是应当合并起来计入当年综合所得之中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然而, 他却违规地转换了收入的性质进行申报, 凭借这种方式来少缴税款。
中国施行综合与分类所得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对于网络主播常常获取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这般的综合所得收入, 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当中应纳税所得额超出96万元的部分适用最高45%的税率。
王仲焘等一些网络主播, 为逃避适用那一较高税率, 采取了转换收入性质的做法, 通过借“空壳企业”、个人工作室等, 把原先的综合所得收入, 转换为经营所得收入。这种经营所得收入, 可以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计税, 其所适用的是五档超额累进税率。其中, 应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部分, 适用最高为35%的税率。在实践当中, 这类“空壳企业”还有可能采取核定征税方式, 其实际税负更低。
税务检查人员发现, 除采取转换收入性质偷逃税外, 王仲焘通过私人账户收取部分直播打赏收入等 , 其中这些收入本属个人劳务报酬范畴, 却未依法计入当年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网络主播偷税手法中较为常见, 而这属于隐匿收入来偷逃税。王仲焘相应情况是经税务检查人员调取其所有私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往来记录所发现的。

面对税务检查人员所掌握的证据, 王仲焘最后意识到自己的税收违法之举, 主动给出了完整的账单及交易记录。最终经税务部门核查确认, 从2020年到2023年间, 王仲焘运用转换收入性质、通过私户收款来隐匿收入、开展虚假纳税申报等办法, 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总计119.61万元。税务部门针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且处罚款,总共231.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当下, 涉案的税费款、滞纳金以及罚款都已追缴入库。
从之前那些被公开曝光存在偷逃税情况的网络主播给出的结果来讲, 这些网络主播相关平台的个人账号通常会被封禁或者被限制使用。
有负责人称, 其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表明, 以转换收入性质, 以及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 还有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来偷逃税, 系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近年来了, 网上课程渐渐变成知识传播的关键渠道, 其为创业者学习交流给予了便利, 也为专业人士提供咨询服务给予了便利。“网上售课”主播身为公众人物理当自觉强化法治观念, 合规开展经营、秉持诚信纳税。税务部门会在不断持续并且强化税法方面的宣传辅导工作、优化税费相关服务的同一时间, 依照法律规定去查处各种各样的涉税违法案件情况之处, 维护法治意义上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状态, 促使行业能够规范且健康地实现发展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