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专项行动开展, 网警依据法律, 对跨境电商“黑注册”予以打击, 以此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部网安局
2026年6月3日 08:00 北京 7人

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 一直始终保持着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紧紧盯着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信息使用等关键环节部位, 坚决毅然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链条纽带, 有力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权益和信息安全安全。
近日, 山西太原的公安网安部门, 以强有力的手段出击, 成功地打掉了一个犯罪团伙, 该团伙专门进行非法注册, 还从事买卖跨境电商店铺的行为。

案件警示
经调查, 自2026年1月起, 杨某、韩某、郝某等三人结成团伙, 设立了“工作室”, 其目的在于牟取非法利益, 他们分工开展活动, 非法收购公民实名资料, 进行批量注册电商店铺之举, 然后以高价转卖来获取利益, 由此形成了“收购信息—批量注册—养号升级—高价转卖”这样一条“黑色链条”, 这般行径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 并且还给跨境诈骗、虚假经营、洗钱等下游犯罪提供了“工具账号”, 危害极其巨大。
目前,3名涉案人员均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条款

公民个人的信息, 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任何通过非法途径获取, 或者进行出售, 又或者予以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 都属于违法犯罪,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的第253条之一作出规定: 要是违反了国家所具有的有关规定, 针对他人去出售或者是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当情节处于严重的状况时候, 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同时会并处或者是单处一定的罚金;要是情节属于特别严重的情形, 那么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并且还要处罚金。
《网络安全法》的第44条明确规定, 任何的个人或者组织, 都不可以非法去获取、出售, 或者向其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要是违反了这个规定的话, 将会依照法律去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第10条着重提出, 任何组织和个人, 都不可以非法去收集他人的个人信息, 不可非法进行使用, 再者也不能非法加以加工, 更不可以对其进行非法传输, 同时, 绝不能非法去买卖他人个人信息, 禁止提供他人个人信息, 也不得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网警提醒
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和机构:
个人防护需谨慎
填个人信息之际,一定要选正规且可信之渠道, 防止随便去泄密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及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在接到陌生推销电话之际, 应当提升警惕程度, 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所宣称的身份,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 可以进行录音来获取证据, 并且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定时去查看手机APP的隐私授权设置, 同时也要查看社交平台的隐私授权设置, 之后把那些不必要的权限给关闭掉。
机构经营须守法

各个机构, 应当严格地去遵守法律法规, 不可以去实施购买, 也不应当使用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企业要强化内部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去完善针对员工的培训制度体系, 以此防堵杜绝个人信息出现泄露的风险情况。
全民共治齐参与
要是觉察到个人的信息出现了被泄露的情况, 或者遭遇到了骚扰, 那就得马上留存证据, 接着拨打110进行举报。
所有人都应当一起进行监督, 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用以抵制那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动。
结 语
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会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携手共同构建清朗且安全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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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丨山西太原网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