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纳税人, 应当以月度为周期, 向税务机关报送哪些报表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此公告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 其中规定表示: “六、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公告所附的表样, 按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 还要报送《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以及《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另外报送《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
2026/07/06
企业若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该项优惠, 于年度纳税申报之际, 应当报送哪些资料呢?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和开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此公告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里的规定: “申报以及备案管理, 其一, 在企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的时候,依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去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此表可见附件处)然后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跟申报表一起报送上去;其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实行备案管理的, 除了...”。
2024/06/27
2024/06/27
小型微利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谓的小型微利企业, 指的是从事国家不存在限制与禁止的行业, 并且与此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会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会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会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呢, 涵盖与企业建立了……”。
2024/06/26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告知: “其一, 可以看到,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 一直到2030年12月31日截止, 对于设置在西部地区的那些被鼓励的产业企业, 会减少按照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二, 在本条当中所提到的被鼓励的产业企业, 指的是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里规定的产业项目当作主要经营业务, 并且其主要经营业务收...”。
2024/06/26
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新旧优惠政策如何衔接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的规定, 符合原有政策条件, 并且在2019年(含)之前就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者项目, 从2020年(含)开始, 能够按照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政策直至期满结束, 倘若也符合本公告。
2024/06/26
对于那些依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来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 优惠期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计算的呢。
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所规定的内容: “要是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话呢, 则优惠期是从项目获取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开始计算的, 而且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要单独开展...”。
2024/06/26

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进行捐赠是否可以扣除
一、由《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所规定,企业或者个人借助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以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公益慈善事业之捐赠支出, 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予以扣除。并且, 本公告第一条所说的公益慈善事业, 应当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
2024/06/25
企业想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优惠政策, 怎样获取加计扣除的费用计算方法, 又是怎样去计算能够加计扣除的费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的相关规定呈现出这种情况, 企业要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之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 那么就从原来依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去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转变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所以企业要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
2024/06/25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如何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纳税年度来开展计算的。进而可知, 纳税年度是以公历一月一日作为起始,一直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才结束的。要是企业于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阶段首次营业, 或者出现终止经营活动的情形, 致使这个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时长未满十二个月, 那么就应当把其实际经营期当作一个纳税年度处理。而当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操作的时候, 就应当将清算期间认定为一个纳税年度。政策的出处为: 国家税务总。
2024/06/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规定:“六、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所附表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应按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哪些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规定:“六、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所附表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
2026/07/06
當公益性社會組織呈現出哪種情形之時, 就應當將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予以取消。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的规定, 七、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应当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未依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以及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专项信息报告的;(二)最近一个年度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不符合本公告第四条……
2024/07/01
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税前扣除资格应当如何确认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里的规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是按下面的规定来执行的:(一)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那些社会组织, 是由民政部结合各种情况进行核实的, 这里面包括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的实际开展状..., 还结合日常针对社会组织各类行为的监督管理情况, 同时也关联到评估等方面情况呢就这类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而言, 民政部会去进行核实, 之后提出初步意向...”。
2024/07/01

在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之时, 在计算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之时, 销售收入包含视同销售收入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 的规定, 对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而言,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这类费用扣除限额的时候, 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当涵盖《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进而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2024/07/0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2024/06/28
符合规定的企业, 对于哪些特定事项所产生的捐赠开支, 能够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 全部在企业所得税缴纳之前进行扣除呢?
一、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的要求, 有以下规定: 其一, 从2019年1月1日起直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企业借助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将资金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这种情况下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
2024/06/28
公益性社会组织等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价值如何确认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里的规定, 是这样说的: 除此有别的规定以外, 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这类国家机关, 在接受企业或者个人进行捐赠之时, 要依照以下的原则去确认那捐赠额: 首先, 接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 是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来确认捐赠额;其次, 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2024/06/28
如何判断企业境外所得是否适用简易办法对已纳税额计算抵免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规定可知,“十、属于下列情形的, 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可以采取简易办法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计算抵免: (一)企业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以及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 虽有所得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
2024/06/28
采取简易办法来计算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时, 那个具有纳税性质的证明到底是什么, 是什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的规定, 其中提到, “33. 在本条第一项当中‘从所得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取得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或证明’, 这系指的便是向境外所在国家政府实际缴纳了具有综合税额(含企业所得税)性质的款项的有效凭证。”政策的来源是: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2024/06/27
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的范围有哪些
一、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之规定 , 技术转让的范围 , 涵盖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 植物新品种 , 生物医药新品种 , 还有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 , 专利技术 , 指的是受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 , 这个发明怎么怎么样得有具体内容这里没写完所以我没法继续改写关于专利技术的描述了。
2024/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