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针对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着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针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修改的相关问题回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电子商务法修改的主要考虑?
解: 党之中央, 以及国之国务院, 对于平台经济之健康发展, 予以了高度之重视。鉴于其身为平台经济领域里重要的基础性法律, 为了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出的需要, 电子商务法当中的有关条款, 确有必要进行修改以及完善。
其一, 这是推动平台企业与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实现共赢发展的需求。电子商务平台身为平台经济的“关键主体”, 具备很强的社会属性。故而有必要对电子商务法予以修改, 于立法层面强化平台的社会责任, 更优地平衡各方主体利益, 从而为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首先, 这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所必需的情况。其次, 就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它身处那网络市场治理这一范畴之内, 是极为关键的参与者。并且, 它还同时具备着经营者以及管理者这两种特征属性。接着是, 于此情形下, 存在着修改电子商务法的必要性。然后是, 要进一步将平台法律责任体系予以完善。随后, 要切实把平台主体责任给压实。最后, 推动平台强化自身的合规意愿, 进而带动相关的经营主体一起去营造出那种良性且健康的网络市场环境。
三是, 这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规范且有序的市场秩序, 乃是推动平台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所以, 有必要去修改电子商务法, 要从立法层面着手, 健全监管机制, 完善监管手段, 强化监管效能, 进而引导平台经济各类经营主体, 从“流量至上”朝着“创新驱动”转变, 从“卷价格”向着“拼质量”转变, 以此更好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四是出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求, 电子商务乃是推进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点领域当中的一个, 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里占据着重要地位, 有必要对电子商务法予以修改, 完善并增加开放合作、行业自律、对外反制、磋商以及争端解决等方面的条款, 进而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对外开放, 为我国电子商务能够有序出海营造出良好的法律环境。
问:电子商务法修改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着重关注人民至上, 针对实践里突显的问题, 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 强化电子商务平台内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 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 促使各方主体达成互利合作, 达成实现共赢发展。
二是着重关注过罚相当, 构建多层级法律责任体系, 打造处罚梯次, 达成惩戒力度跟违法程度相适配, 促使法律责任设定更为公平合理。
一是着重系统治理, 二是打造统筹协调、多方协同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 四是强化线下线上一体化监管, 五是健全分层分级监管模式。
其一, 注重内外联通。其二,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其三, 扩大开放合作。其四, 深化规则对接。其五, 授权对外反制。其六, 帮助企业平稳出海。其七,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其八, 提升我国电子商务国际竞争力。

问:电子商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个是要将法律所调整的范围予以扩大, 即在现有的平台以及平台内的经营者基础之上, 进一步把平台经济里其他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出来。第二个是健全平台责任的相关制度, 在现有的定额罚以及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来说, 丰富规制的手段, 以此来支撑常态化的监管。第三是明确监管合力的工作机制, 针对平台经济跨界混业经营的情况, 增加线下线上业务归口管理一致的原则, 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以及央地协同的一体化监管。第四是规范电子商务方面突出的违法行为。关注实践里老百姓反映极为强烈的问题, 针对相应条款予以修改并完善, 切实去回应社会的关心状况。五是深入拓展电子商务的开放合作。促使电子商务范畴的规则、规制、管理以及标准与国际实现相通且相容, 强化行业的自我约束, 引导其有序地向海外拓展, 增添对外的反制办法,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问:关于修改电子商务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 接下来, 市场监管总局会依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状况完善修正草案, 商务部也会如此, 然后推动电子商务法尽快修改出台, 进而为平台经济创新以及健康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