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那次在京举办而且是关于音乐版权保护以及行业生态高质量发展的专题交流, 有来自行业协会、法律学界、还有音乐产业界以及主流媒体的多位代表, 他们齐聚在了一起, 围绕如此诸多议题像AI时代当中音乐版权的确权难题、还有侵权行为如何进行法律认定、包括平台责任这一边界以及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等展开、深入研讨以共同去探索音乐版权保护以及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人民在线副总经理郭亚飞讲道, 对音乐版权予以保护, 这不但在于保护创作者的经济利益, 而且更是对文化创新的源头活水予以保护, 这需要政府、行业、平台、法律界、媒体以及公众共同携手进行建设与治理。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还有人民在线, 长期对文化领域的版权治理以及行业生态建设予以关注, 先后举办了多场主题活动, 并且发布了研究成果, 目的在于为行业决策以及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方面的支撑, 还有智力方面的参考。

中国文联音乐艺术中心副主任张萌发言
在中国文联音乐艺术中心担任副主任的张萌指出, 人工智能对音乐版权领域造成了冲击, 这构成了一项系统性挑战, 这项挑战涉及到法律、产业、伦理以及文化结构方面。其核心困境主要体现为, 存在训练数据合法性的争议, 存在音乐创作主体性被消解的情况, 存在声音克隆技术被滥用的问题, 还存在版税体系因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断涌入而被稀释等问题。当前, 人工智能音乐版权治理规则迫切需要从宏观原则转变为具备可操作性的法律细则。我国要依靠在技术跟市场各方面所具备的双重优势, 积极投身于国际人工智能版权治理体系的搭建工作之中, 并且强化多学科之间的协作配合, 从居于被动地位的规则适应者摇身一变成为产业规则的主动塑造者。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梁飞发言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梁飞称, 关于曲的异同性鉴定, 这能够划分成录音制品音源的鉴定, 以及音乐作品的鉴定, 平常所运用的鉴定方法涵盖人工听音比对, 数字音频工作站波形比对, 转译曲谱后的读谱比对等方式。对于在民间流传的那种“不超过这么几个小节那就不构成侵权”的说法, 梁飞着重指出著作权所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而这个表达可不是依据篇幅亦或是比来进行确定的, 有时候哪怕相似的那些内容篇幅比较小, 然而该部分内容要是属于独创性的内容甚至是核心内容, 那依旧存有侵权的可能性。

人民在线品牌研究院品牌研究员李斌发言
李斌, 也就是人民在线品牌研究院的品牌研究员, 在解读《音乐版权热点传播洞察报告》时表示, 对于以热点驱动的音乐版权舆论生态, 能够从短、中、长三个阶段开展传播引导, 在热点期应及时破除大众认知误区, 在热点回落期要积极推进认知建设, 加强专业讨论话语解释, 强化实用科普效果, 从长远的角度而言, 应当积极挖掘基层创作者的正向故事, 优化舆论生态环境, 进而培育理性健康的版权文化。

乐评人、前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总监梁源发言
身为行业代表, 乐评人、曾是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总监的梁源, 对互联网“洗歌”争议展开了分析, 他称, “洗歌”就是提取经典歌曲里的核心动机, 依靠调节奏、替换和弦、更换配器等办法, 生成极为相似的作品, 他拿马健涛的《搀扶》举例, 表明其歌曲涉嫌抄袭多位艺人的冷门或者老旧作品, 对原创生态有所损害, 侵权者常常钻“8小节”等传统判定标准的漏洞, 并且平台欠缺有效的技术甄别机制, 而且面对海量上传内容难以逐个核实, 这进一步加重了维权困境。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聪发言
熊文聪, 一个身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的人, 宣称, 对于音乐版权维权里的批量诉讼, 需要以理性的态度去看待, 一方面得防范对于司法资源随便滥用的情况出现, 另一方面还得让正当的维权有所保障, 这是他所表达的观点。在进行判断实质性相似这件事情的时候, 不可以只是单单依靠事实比对, 除此之外, 还要关联被告有的例如挪用意图, 是不是为了尽力减省自身的辛劳, 以及有没有因为该行为而形成市场替代等诸多因素才行。熊文聪还明确指出, 要是行为人存在以“洗歌”当作职业, 不断进行重复侵权的主观意图, 即便他所改编的作品跟主张保护的作品在相似度方面并不是特别显著, 也应该判定其构成侵权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陶乾发言
面对AI技术所引发的有关版权方面的全新的挑战, 在版权侵权这个问题上,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的陶乾教授觉得, 要是AI音乐于创作的进程当中存在着人类的智力投入,像是提示词的设计, 结果的筛选取捜, 以及后期的编辑等等这些情况, 那么呢它就能够鉴于成为智能化的成果而获取版权所给予的保护。其中, 在侵权判定这一块儿上, 会继续采用“接触加上实质性相似”的传统规则。这里面呢, “听感较为相似”这样的情况能够当作辅助的标准, 这对于打击那种“洗歌”行为可能会有所帮助。只是单纯风格相似的话, 并不构成版权侵权, 然而在符合某些不太一般的条件之后,却会引起不正当竞争。
在圆桌交流这个环节当中, 参会的嘉宾围绕着“共治版权风险 激活原创动能——共筑音乐产业健康发展新生态”展开了深度对话。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工作处那个权益保护处的处长万宜表明, 针对“洗歌”这种现象, 建议音乐平台、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渠道, 从技术方面加强甄别, 提升侵权发现的效率性以及准确性。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朱严政讲到, 规模化状态下、流水线样式的“洗歌”涉嫌严重侵权行为, 认定的时候还需要综合考量创作意图、付出成本等多种因素。中国艺术报编辑部主任金涛着重指出, 要在版权保护以及创作活力区间寻得平衡, 过度严苛的话, 或许会抑制合理的借鉴以及创新, 并且新技术的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情况, 针对AI参与之下作品量急剧增多的现今状况, 理应凭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来辅助版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