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桥, 身为律师, 且是合伙人, 在办理各种税务方面的争议案件、税务犯罪的辩护案件以及经济纠纷案件上颇为擅长。
一、违法事实
你单位存在涉税业务应申报未申报,涉嫌不缴少缴税款。
二、处罚依据及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此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发布, 其第二十五条作出规定, 规定指出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或者依照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期限, 以及依照所确定的申报内容, 如实去办理纳税申报, 并且要报送纳税申报表, 还要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以及报送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 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资料, 结清那种本就应该缴纳的税款、多退(免)的税款、滞纳金还有罚款, 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以及其他税务证件, 经由税务机关核准以后, 才去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这是《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所明确规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此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发布, 其中的第五十六条有着这样这样的规定, 那就是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 必须要去接受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所实施进行的税务检查, 要如实去反映相关情况, 还要去提供有关的资料, 并且绝对不可以拒绝,也绝对不可以隐瞒。
你公司尽管已经注销了税务登记, 然而经过评估分析, 却发觉你单位有着涉税业务, 并未依照规定申报应税收入, 涉嫌应申报却未申报, 存在不缴以及少缴税款的情况。请你单位在2025年7月18日之前, 前往税务机关办理恢复税务登记, 并且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与此同时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