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于北京, 3月20日, 有消息传来, (此消息的记者是王明月)。在近日之时, 有一个全明星团队, 该团队是由获得格莱美大奖的人, 以及音乐制作人共同组成的。就是这个团队, 正式去推出了区块链音乐版权项目TUNE, 其推出此项目的目的, 是用来解决整个音乐产业一直以来充满困扰的版权保护问题, 和利润分配问题。
今年以来, 关于区块链应用于各个场景的消息持续不断传来, 处于风口之上, 呈现出炙手可热的态势。在此种背景状况之下, 国内陆陆续续出现了像小犀智能、太一云科技等这样把区块链运用到版权保护方面的平台, 并且个别平台在实践过程当中已经达成了项目的落地。
区块链应用于版权领域, 能不能解决行业所存在的剽窃成本低的问题, 能不能解决取证难的问题, 能不能解决维权难等问题? 区块链又是怎样在版权保护领域发挥作用的?跟传统的版权服务相比较, 它的优势又在什么地方? 区块链版权证明的法律效益是怎样的? 是不是依旧要靠公信力背书?
区块链在版权领域的三个环节发挥作用:
在互联网这个时代, 除了正式出版的那些物之外, 大量的微视频, 还有图片, 并且包括网络文学等这些, 要想获得版权保护可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对于大量的网络作品来讲, 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展版权登记之行径, 是需要耗费较高的资金方面的成本以及时间方面的成本的。

小犀智能联合创始人李冬妮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
小犀智能联合创始人李冬妮向央广网记者介绍, 区块链运用数据加密、时间戳、分布式共识以及智能合约等手段, 在节点无需信任的分布式系统里, 实现基于去中心化的协作, 以此提高效率, 降低成本。区块链技术目前在版权领域的应用场景涵盖三个方面:
一, 进行确权之时, 区块链能够当作存有时间戳信息的那种分布式数据库, 用以记录知识产权所有权的状况, 进而提供不可篡改的跟踪记录, 并且无需去寻求第三方信托给予的帮助;二, 针对用权而言, 区块链具备不可篡改的这一特性, 能够完整记录作品整个的变化进程, 这对实现版权交易的透明化颇为有利, 借助智能合约, 作品的用户能够向作品的版权所有人实施自动化的支付;三, 在维权方面, 区块链可对侵权电子证据作出高可信度的存证, 能够降低取证成本, 还能提高证据证明力, 为司法取证提供技术保障以及结论依据。
区块链版权证明法律效力如何?是否依然要靠公信力背书?

于这三个环节里头, 首先需明确的是, 跟传统的版权登记服务相比较而言, 区块链能不能够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是不是依旧得依靠国家公信力来进行背书?
小犀智能市场总监胡日查博士, 向央广网记者所言称, 从原理层面去剖析, 相较于证据的来源之处, 法官针对证据本身所具备的证明力, 更为重视看重。“当然在现实情形之下, 法官必然会考量证据来源, 证据采集的经过过程, 证据提供者的身份背景等等诸多方面。”胡日查明确指出, 区块链版权证明与版保中心的证明相比较而言, 版权中心所依靠凭借的是国家公信力, 区块链则更倾向于趋向于技术层面的背书。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面去看待, 从技术层面来讲, 区块链技术的背书事实上并不需要国家公信力, 原因在于它能够自行证明自身清洁。从现实出发, 鉴于区块链当下并未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 司法实践接纳区块链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胡日查觉得, 区块链最好是与现有的机构进行对接, 通过缓释的方式, 逐步融入社会。依据李冬妮的介绍, 在这样的背景状况下, 小犀智能目前已经对接了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以及各类协会组织。
相较传统版权登记,区块链是否有价格优势?盈利点在哪?
这意味着, 在当下这种情形下, 区块链要进行确权, 仍然得和国家机构去接触, 仍然得有公信力来作背书, 如此这般, 跟已然存在的传统版权登记服务相比, 难道不是做了多余的事吗?
对于此事, 多位接受访问的人员指出, 和现行的版权保护服务相比较而言, 区块链具备显著的优势,原因在于要是前往版权保护中心开展版权登记, 不但要缴纳登记费用, 而且还需消耗较高的时间成本。有业内人士表明, 一是以往版权登记的周期太过漫长, 官方的审核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二是版权登记的价格偏高, 通常登记单件作品的市场价格要500多元。
胡日查表示指出, 有这样一些情况存在, 存在那种情况属于那种没有竞争而是垄断的, 存在那种情况是包含技术层面因素的, 包含以前全部用人工处理方式的那种情况, 那种有着中心化导致的高收费以及低效率的情况。说道区块链, 其能够达成基本近似于0元成本、秒级确认的确权。区块链作为一套自动运行的程序代码, 和现有版权商业模式里, 因版保中心或者版权代理等所产生的成本比起来, 是要低很多的。
当下, 多数平台于区块链登记这类服务方面是免费的, 往后会探寻怎样的盈利模式? 李冬妮讲道, 现阶段的免费乃是因市场营销或者其被认可的程度致使的, 未来区块链在确权、用权以及维权这三个环节都能够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区块链不能判断侵权与否,在维权环节是否无用武之地?
在维权这件事上, 除了确权之外, 区块链没办法针对侵权行为作出判断, 那么, 这能够表示区块链在维权领域不存在发挥作用的空间吗?

对此, 胡日查表明, 虽说区块链没办法判定行为自身是不是侵权, 不过跟传统的电子存证方式相比较, 区块链在记录侵权证据之时成本更低、容量更大。“区块链作为高可信的网络以及底层数据账本系统, 能够达成侵权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胡日查指出, 基于区块链的侵权电子证据存证, 其一成本低廉, 其二能够连续大量取证, 提高普通电子证据在法庭上的司法证明效力。
各平台之间未互认,技术标准等差异是否会影响到举证?
当前, 伴随区块链概念大范围内受到热捧, 市面上已然涌现出好些类似的平台, 并且这种呈现出来的态势在未来有加重趋势, 若是平台之间没办法实现相互连通, 那么在技术标准等层面出现的差异会不会对举证有影响呢?
胡日查坦陈, 各平台之间, 虽不存在互认与打通的情况, 但其之间的差异, 不会对证据本身的真实性造成影响。“关键在于确权证明, 要能于法庭之上声明自身所属权力。”胡日查指明, 法律更着重证据能否有效证明所声明的事实。“平台之间是否互认, 中心化机构是否认可, 皆不重要, 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才是重点。”他着重说道。
当前传统版权模式矛盾未激化 区块链是否适逢其时?
不久前, 有这样一份报告, 即工信部信息中心工业经济研究所所发布的, 名为《2018泛娱乐产业白皮书》, 在这份报告里指出, 区块链正处于改变的进程中, 改变的对象是数字版权的交易模式, 还有收益分配模式,以及用户付费机制等, 这些都属于基本产业模式, 并且区块链还将形成一种平台, 这种平台是融合了版权方、制作者、发行方、用户等多方面的, 是全产业链价值共享的平台。
“国家层面那些关于技术标准的制定, 以及监管政策, 会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从而促进区块链技术的推广, 还有推动区块链技术的普及, 以及助力区块链技术的落地, 要是单纯依靠民间力量的话,那么周期会比较漫长。”胡日查说。
李冬妮表明, 当下的版权运转方式, 各个方面的矛盾并非极为突显, 没到必须要改那样的程度, 对于具有革新性质的区块链技术的需求并非极具紧迫性。然而, 伴随互联网时代的来临, 因版权衍生出的微版权、小版权会使区块链从中获取好处。
现阶段, 国内区块链发展应用处于比较早期的时期, 区块链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行业应用处于探索阶段。业内人士提出建议, 要抓住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机会, 并且应该理性看待区块链技术的落地进度以及应用场景, 防止过度炒作带来的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