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旅行社总社:
我市为了向纵深方向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集中整治行动, 要进一步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管理进行规范, 我局借助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展开查询, 结果发现, 部分旅行社出现了导游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 还存在平台导游信息缺失这样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以及《旅行社条例》第六条, 还有《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等相关规定, 旅行社导游人数不得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的20%, 并且不少于3名, 同时要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负责人计入设立社在职员工总数。
当下, 责令那导游配备未达标准的旅行社, 自接到本通知的日期开始计算, 在20个工作日以内(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达成整改, 充分且足额地配备齐全符合资质要求的岗位上的导游, 完成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里人员信息的录入以及备案工作(涵盖身份证、导游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切实保证人员信息是真实的, 备案资料是齐全完整的。

对逾期了却拒绝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以及整改没有达到相应标准的情况, 还有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备案的情况, 我局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依据《旅行社条例》, 并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依照法律规定、按照相关规则采取进一步行政管理处置办法, 一直到作出对你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进行撤销的决定。
请各旅行社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