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江西省民政厅, 以及中共江西省委社会工作部, 共同颁布了《省级行业协会商会简易注销程序工作指引(试行)》, 也就是所谓的《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作出提议 , 秉持依法审慎的原则 , 遵循事实清楚的准则 , 坚守无债权债务风险的要求 , 坚持责任明晰的标准 , 依照便捷高效的规范 , 针对确确实实无法依照一般程序办理注销的省级行业协会商会 , 给予一条具备合法性且可行的退出途径 , 探寻契合情形的行业协会商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工作指引》清晰阐明, 简易注销程序适用于这五类情形, 其一为因会员(代表)数量欠缺致使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其二是长期未曾开展业务活动且债权债务明晰, 业务主管单位等部门倘若觉得有必要终止行业协会商会, 那么能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终止请求。对于涉及国家安全、金融等特殊行业者, 亦或是正处于被立案调查或者行政处罚状态的, 还有资产规模较大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繁杂的等八类行业协会商会而言, 并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工作指引》着重表明, 一旦行业协会商会在提交注销材料之际,存在隐瞒真实情形、弄虚作假的状况, 那么登记机关将会实施撤销注销登记的举措, 并且还会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若利害关系人觉得行业协会商会的注销行为对其权益造成了侵害, 那么其能够向有关部门进行举证反映, 或者借助行政复议、诉讼等一系列途径来主张自身权利。
2025年起, 江西省本级依一般程序注销二十二家社会组织, 其中十四家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指引》颁布后, 江西省民政厅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会议里, 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政策解读宣讲, 促使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有序地进行出清, 推动新政策平稳实现落地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