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年末, 关账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财务工作者的办公桌上常常会堆满各种各样的单据, “暂估入账”常常是这个阶段最让人头疼的棘手问题。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 货物已经到达但发票还没有到达的情形很常见, 适度进行暂估是权责发生制的一种表现, 然而要是暂估的金额过大, 并且挂账的时间过长, 那么不但会致使资产负债表失去真实的反映, 还隐藏着极大的税务风险。
很多企业, 为了让利润变得平滑, 或者是为了将缴纳所得税的时间往后推迟, 从而倾向于在年底的时候, 进行大额的暂估成本操作。可是, 随着金税四期大数据监管力度的不断增强, 长期挂账所形成的应付账款, 以及异常的暂估行为, 极其容易触发预警。面对那堆积得像山一样的暂估条目, 我们应该怎样在年底之前, 展开有效的清理以及合规化处理呢?
一、 厘清现状:暂估入库的常规账务处理
第一步清理暂估, 是规范日常核算流程, 在有关货物已入库然而发票却未到情形下, 会计人员要于月末按照合同价格或者送货单去进行暂估。
1. 月末暂估入账
身为企业, 在收到货物之际, 却尚未取得发票之时, 需要依据送货单等原始凭证来进行暂估。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 次月初红字冲回
是为了确保账务处在清晰状态所以要易于发票抵达之际能够准确核算, 一般于次月月初针对上月末的暂估分录去进行红字冲销, 也就是做相反分录冲回: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红字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红字金额)
等后续收到正式发票之际, 再依照平常的采购流程, 根据发票金额而开展账务处理。要是到年底清理之时发现有大量暂估未被冲销, 常常就表明业务流程或者票据管理出现了滞后情况。

二、 核心痛点:汇算清缴前的税务风险与应对
年度末尾进行暂估清理的关键要点, 在于去处理企业所得税在税前扣除方面的问题。依据税法所规定的内容, 企业在同一年度里实际所产生的成本费用, 从原则上来说, 应当是在汇算清缴收官之前(也就是次年的5月31日)获取到合法有效的凭证(此凭证为发票)。
1. 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
这属于最为理想的那种状态, 要是企业于次年5月31日之前把发票给追回了, 那么这笔暂估成本能够正常在税前进行扣除, 并不需要开展纳税调整, 在这个时候, 仅仅只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冲销暂估, 依据发票来入账就行。
2. 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

要是到汇算清缴结束的时候, 发票依旧没有到达, 那么会计工作人员必定得把这部分暂估成本做纳税调增。
风险点在于, 好多企业有着这样的习惯, 那就是把暂估成本直接就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然而却忘掉了在汇算清缴这个时候去做纳税调整。一旦遭遇税务机关进行稽查, 长期处于挂账状态的应付账款就会被视作无法偿付的款项, 或者被认定为虚列成本, 进而会面临补税以及缴纳滞纳金这样的风险。
处理方面的建议是, 先要建立暂估台账, 要详细去记录每一笔暂估关联的供应商, 还要记录每一笔暂估的金额, 以及每一笔暂估对应的发票状态。要是对于确定没办法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发票的情况, 那就一定要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当中进行调增的处理。

三、 深度清理:针对不同类型暂估的专项处理
针对繁杂的暂估余额情形, 不可以采用“一刀切”的方式, 而是要依据业务的实际本质进行分类别清理。
1. 真实业务但发票滞后
面对实实在在的采购业务, 应当积极主动地跟供应商取得联系, 去催促索要发票。要是由于特殊的缘故致使固定资产进行暂估, 譬如工程完工结算活动尚未完结, 那么就需要留意折旧方面税务与会计的差异。
【案例演示】
有一家公司, 其新建的办公楼, 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的状态, 合同给出的价格是1000万元, 于是进行了暂估入账。到了第二年, 实际结算的价格为1190万元, 并且收到了相应的发票。
暂估入账时:
借:固定资产——暂估 1000万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0万
调整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 1190万
贷:固定资产——暂估 1000万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90万
税务处理方面, 会计依据暂估价所计提的折旧, 和税法基于最终计税基础准许扣除的折旧, 二者存在着差异, 这种情况下需要去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并且在后续的年度当中, 随着折旧差异的转回进而进行转销。
2. 虚列成本或无中生有

有着部分企业, 只为调节利润, 于不存在真实业务的情形之下, 去虚做暂估。这般的“暂估”, 这属于严重的, 那是税务违法行为。
清理方案:必须在年底前坚决冲销。
借:应付账款——暂估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若涉及以前年度)
警示, 绝不要怀揣着那种侥幸的想法, 虚假地罗列成本, 这不仅会面临补缴税款以及罚款的情况, 而且情节要是严重的话, 还会牵涉到刑事责任的问题。

3. 长期挂账无法偿付
对于确实无法支付或无需支付的应付暂估款,应转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暂估
贷:营业外收入
税务影响:该部分金额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 避坑指南:建立长效机制
清理在年底时进行的暂估, 这可不单单只是财务部门所开展的那般类似突击状的战斗, 而是更要去构建起长久有效的机制。
第一步, 严格禁止跨越期间过度使用暂行估算, 暂行估算要以实际发生业务且货物已进入仓库为前提条件, 坚决杜绝为了调整当期利润而通过人力操控暂行估算金额。务必严谨执行, 不可违背。
再者, 要对票据管理予以强化。财务部门需要定期, 比如说每一个季度, 和采购部门去核对尚未到达的票据明细, 把“催票”这一项归入采购人员的考核指标当中。
最终, 要制作好台账以便查考。对于那些已经做了纳税调增的暂估成本, 要是在往后的5年之内获取到了发票, 那是能够追补扣除的。所以, 详尽的备查账簿是未来退税或者抵扣的关键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