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好像平常的奶茶品牌跟奢侈品巨头之间的商标纠纷, 居然能够演变成为千万级别的赔偿案。近日, 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茉莉奶白)和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 简称为LV)的商标侵权案最终有了结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茉莉奶白以及其一家加盟店侵犯了LV注册商标专用权, 总计赔偿超过千万元。据知晓, 路易威登宣称茉莉奶白停下侵犯旗下七个四叶花卉系列图形商标的行为, 这些商标皆是路易威登经典的字母与花卉交织图案老花体系的关键标识, 在世界范围内具备极高的知名度以及显著特性, 可是, 茉莉奶白方面针对此表明会提起上诉, 这场奢侈品巨头与新兴茶饮品牌之间的知识产权之战, 实际上早就存有伏笔, 茉莉奶白, 于2021年创立, 主打“东方茉莉香茶饮”的高端定位, 在贵州拥有八百亩茶园, 全球店铺突破两千三百五十家, 是近些年来新茶饮赛道的明星品牌之一。然而, 在品牌处于高速扩张阶段的这个时候, 其核心视觉识别系统埋下了一颗法律方面的地雷。茉莉奶白的Logo, 运用了一个四瓣花卉图形来进行设计。这个图形, 跟LV经典Monogram老花体系里的多个图案相似度极高。LV的老花图案,是全球奢侈品范围里辨识度非常高的商标之一。其中的四叶花卉图形, 已被路易威登马利蒂在中国完成了多件注册。早在品牌开始走红的初期, 业界对此就已经有不少质疑的声音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检索给出的数据表明, 茉莉奶白申请的有关四叶花卉图形商标, 现在已处在“驳回复审”或者“无效”情况, 行政这一端已经发出了信号, 商标局并不承认其独立注册资格, 2025年, 路易威登马利蒂正式把茉莉奶白起诉到法院, 2026年7月2号, 苏州中院作出第一次审判决定, 商标法的类别保护, 在碰到驰名商标的时候, 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通常状况下, 商标保护遵循“注册类别原则”, A类商品的商标, 无法对抗B类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但是, 《商标法》第13条第3款存在这样一种例外情况: “针对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 若它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经过这种行为误导了公众, 进而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有可能受到损害, 这种情况下不予注册并且禁止使用。”而这恰恰就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制度所具有的核心地带。LV的Monogram老花图案, 在全球这个范畴之内所拥有的知名度以及显著性, 都是无需过多言语去表述说明的。在中国市场这个环境之中, LV向来长久以来凭借着大量的使用行为、宣传举措、销售方面的数据表现, 是完全契合被认定成为驰名商标所需要的那些条件要求的。一旦涉案的那个商标被认定成是驰名商标的话, 那么它受到保护的范围就会突破类别设置的限制, 进而延伸到所有那些“有可能致使公众产生错误认知”的领域之中。茶饮, 刚好就是当下奢侈品进行联名时常涉及的高频的那个领域。消费者完全具备相应的理由去展开联想: “这会不会是LV所推出的联名的奶茶那个品牌? ”存在这样误认的可能性这点, 恰恰就是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得以存在的缘由所在。除此之外, 就算是不全部依靠驰名商标相关条款, 就算消费者不会错误以为二者源于同一来历, 对于知名商标的运用仍然有可能削减它的显著特性, 稀释它所具有的商誉, 同样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管控。此究竟是“东方美学”, 亦或是“擦边大牌”欤? 法律该如何去划定创作之红线? 本案引发出的、一个更深层次的文化与法律方面的争议, 着实值得直面而言: 茉莉奶白的设计, 到底是原创性的“东方花卉美学”, 还是系有意无意的“致敬借鉴”? 这乃是一个于法庭之上极难全然讲明晰的问题。品牌方兴许诚挚地坚信, 茉莉花、四叶草等植物图形乃是公共领域的文化元素, 不应被任何一家公司予以垄断。这般主张, 于理论层面亦并非毫无依据——纯粹的自然界的元素, 其自身不应受到商标法的保护。[id_1390486154][id_1830107407]其法律依据, 综合了两个方面,其一, 是《商标法》以及司法解释里关于消除影响的那部分规定, 而在商标侵权救济当中, 不仅仅涵盖赔偿损失, 还应当包含停止侵权以及消除影响, 消除影响所采用的方式, 能够由法院按照侵权的规模以及影响力去具体地予以确定;其二, 是《民法典》第1000条精神的一种延伸, 该条款针对人格权侵权场景之下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一种救济做出了基础性规定,在商标侵权导致商誉遭受损害的这一场合, 可以进行类比适用。判决之后是在表明, 这并非单单是茉莉奶白的故事, 茉莉奶白宣称将会上诉。这表明, 这场法律方面的较量还没有结束。在二审的流程里, 茉莉奶白或许会着重提出: 图形差异十分明显、相关大众不会出现混淆、赔偿金额的计算存在争议之处、或者对LV涉及的商标的有效性发起挑战。但是, 按照律师剖析以及司法实例来看, 二审改判主要依照以下方面: 有改判有利的因素, 也有改判不利的因素, 一审事实认定不清楚(像是对于近似的判断有误), 一审事实清晰、法律适用准确, 二审出现能够推翻原判的新证据, 没有新证据或者新证据不具关键作用, 一审适用法律出错(比如混淆判定规则错误运用), 法律适用精准, 一审程序存有重大瑕疵, 程序合法, 综合起来分析, 茉莉奶白二审改判的概率相对比较低, 关键阻碍在于其图形商标在未经注册的情况下就大规模投入使用并且与驰名商标高度近似。一方面, LV的Monogram老花之图案, 于全球范畴内的知名度以及显著性, 无需多言。在中国市场里, LV长久以来借由诸多的使用、宣传以及销售数据, 完全契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一旦涉案商标被认定成驰名商标, 其保护地域范围会突破类别限制, 延展至“可能致使公众产生误认”的全部领域。茶饮, 恰恰是当下奢侈品联名的高频领域。消费者全然有理由去联想: “这是否为LV所推出的联名奶茶品牌? ”。这种误认所具备的可能性, 恰恰是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得以存在的缘由。另外, 就算并非完全依靠驰名商标条款, 就算消费者不会产生二者源自同一出处的错误认知, 对于知名商标的运用依旧有可能使其显著性遭到削弱、使其商誉被稀释, 同样理应受到法律的规范制约。另一方面, 就算并非完全依靠驰名商标条款, 就算消费者不会产生二者源自同一出处的错误认知, 对于知名商标的运用依旧有可能使其显著性遭到削弱、使其商誉被稀释, 同样理应受到法律的规范制约。究竟是“东方美学”还是“擦边大牌”? 法律要怎样去划定创作的界限? 本案引发了一个更深层的文化跟法律方面的争议, 这是值得直接面对的, 茉莉奶白的设计, 到底是原创的那种“东方花卉美学”, 还是或许有意或许无意进行所谓的“致敬借鉴”,这是存在诸多复杂情形在那很难完全讲清楚的一个问题, 品牌方有可能心怀真诚地去相信, 茉莉花、四叶草等这类植物图形属于跟公众相连的一种文化元素领域, 不应该被任何单独一家公司给进行垄断, 如此而言, 那种主张, 在理论这个层面上也并不是完全没有依据基础的, 纯粹的存在于自然界当中的元素, 自身是不应该受到商标法予以保护的。但问题在于, 受保护的并非“四叶花”这个概念, 而是LV经长期使用与注册所形成的, 那个具体的、具备设计感的四叶花图形的独特呈现。当一个设计的整体视觉印象, 涵盖花瓣的弧度、中心圆点的比例、图形的对称结构, 已然在消费者心智里形成“这就是LV”的强烈关联, 任何与它高度相似的新设计, 都难以摆脱近似认定的局面, 这是商标法保护逻辑的核心, 商标保护的是商业信誉与消费者认知, 并非设计师的原创抽象思路。对正迈向全球的中国新消费品牌来讲, 这一判决传递出清晰信号: 品牌美学能是东方的样子, 然而知产审查得是国际标准。于视觉设计阶段开展全球商标检索, 已然成了品牌建设的基础门槛, 可不是可供选择的事项。六大平台要“全网致歉”, 法院为何这样进行判决呢? 判决规定茉莉奶白要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小红书、抖音这六大平台发布声明, 籍此消除侵权所造成的影响。这种救济途径, 并非是法院首先采用的, 但在执行方面正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其法律依据, 综合起来涵盖两个维度 , 其一, 是《商标法》以及司法解释之中针对消除影响的相关规定。商标侵权救济所包含的内容, 不仅仅有赔偿损失这一项 , 还应当涵盖停止侵权以及消除影响。而消除影响的具体方式 , 能够由法院依据侵权的规模以及影响力来进行具体的确定。其二, 是《民法典》第1000条精神的延伸。该条款针对人格权侵权场景之下赔礼道歉以及消除影响的救济作出了基础性规定 , 在商标侵权引发商誉损害的那种场合 , 能够进行类比适用。
正文
2026年7月国际商标注册Top1:茉莉奶白vs LV侵权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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