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定价,这一看起来专业的经济术语,正在悄然地撬动一个数目达到十万亿级别的巨大市场,同时也引发了有关数据所有权以及公共利益的深刻争议。它到底是激活数字经济活力的关键钥匙呢,还是有可能成为一道新的数字鸿沟呢?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最新探索,正在尝试在公益和市场之间找寻到微妙的平衡点。
从生产要素到市场定价
在二零一九年的时候,数据被正式确立成为生产要素,这标志着它的经济价值获得了国家层面上的认可,这不仅是理论方面的突破,更意味着数据将会和土地、劳动力等传统要素相同,开始进入市场化配置的轨道,“数据二十条”政策明确地提出,要推动公共数据有偿使用,为这场变革奠定了法律基础。
政务、交通、医疗等方面存在着海量公共数据,并且其拥有极高的潜在价值。但是长期以来,这些数据一直以免费或者低成本的模式被使用,这就致使了提供数据的一方在开发数据时动力不足,而且所提供数据的质量也并不高,而市场化定价是想要借助经济杠杆,来激励数据提供方去提高其提供数据的质量,进而促进数据资源能够有效流通以及被深度利用。
定价机制的核心探索
当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引领着对作为核心定价机制的“成本加成法”展开探索。此方法起初是由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数据运营机构的成本实行严谨监审,进而核定出该机构得以准许获取财政收入的合理范围。处于此类框架之内运营工作的机构能够自行决定具体的价格,完成备案,这一体制兼顾了政府的监督治理以及市场自有的灵活性。
这个机制的重点在于,要严守数据有偿跟非税使用的景况区分,像是在社会大众朝向的普惠性政务服务数据上,应当维持免费状态,而用在商业开发层面、产出经济效益时的数据,则要适配有偿的规定,这般分类管理是试图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与此同时,将数据的商业价值释放出来。
地方实践的破冰之旅
率先展开公共数据定价探索的是福建省,其推行的一种模式受广泛关注,这种模式含“补偿成本 + 合理盈利”,它不但考量数据采集、治理以及存储的直接成本,而且还承认运营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所获的合理利润,进而为数据产品实现可持续运营给予了经济方面的支撑。
经由央视等主流形态媒体开展了相关实践经验的通报,进而营造了优良的示范效应。于国家层面而言,正依托此为基石,搭建全国范围性质的数据资产图谱相关网络,同时于北京、上海等多至十多个地方数据交易所设置价格监测点,以此为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观测体系筑牢根源基础之功。
收益分配与治理闭环

仅仅确定价格是不足够的,怎样去分配收益同样是极其关键的一件事。王建冬副主任给出提议,应当把公共数据有偿使用费用归入地方财政预算范畴,构建收益反哺的机制存在。这所代表的意义是,数据运营而产生的收入,能够反馈回来用以改进数据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准。
另外一种更深入的想法是促使政府机构开展“四定”变革,也就是在以往的定编活动、定岗举措、定责情形之上,增添“定数”方面的责任。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清晰界定自身在数据治理领域的职责以及目标,进而构建起从数据产生、定价过程、流通环节到应用反馈的一整个治理封闭环节。
对标市场与动态迭代
公共数据的定价不是单独存在的,它被寄予成为整个数据要素市场的“价格锚”的期望。以公共数据价格作为基准,能够构建起企业数据定价的参考坐标系,还能构建起个人数据定价的参考坐标系,进而形成“初次分配靠市场,二次分配靠政府”的体系,以此解决数据价值评估的难题。
现下的“成本法”着重处理从无到有的定价难题,以此保障迅速造就市场公允价格。跟随着市场变得成熟起来,往后会逐渐引入更能体现未来收益的“收益法”以及参照市场交易情况的“市场法”,进而让定价机制能够实现动态迭代,更加准确无误地反映数据的内在价值。
中国方案与全球影响
探索公共数据定价,被视作全球数据治理领域所贡献的“中国方案”。有别于一些国家数据呈现完全私有化或者完全公有的两极模式,中国尝试去走一条中间道路,在秉持公共数据国有属性的基础条件下,借助市场化机制去激活其经济潜能。
该方案的最终目的在于打造一个健康数据生态,此生态要达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的状态。这一方案不仅和经济增长有所关联,而且在国家竞争越来越呈现为数字竞争的当下,对于能否把握发展的主动权,进而给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且强劲的动力,也有着重要意义。
于全民共享数字时代红利而言,怎样去划定公共数据在“公益免费”与“商业有偿”之间那道边界才是真正可行的,你是怎么认为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别忘了点赞支持噢。






